“受了处分后,总感觉‘隐私’被揭开,心里不得劲,经过组织多次电话和上门谈心谈话,心里的‘疙瘩’慢慢化解了。”2月18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名党员干部对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干部这样说。
近年来,安定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积极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为了不让每一个受处分处理人员“掉队”,区纪委制定出台《关于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在处分处理影响期内,回访教育不得少于一次,且做到全覆盖回访。
“对受处分人员,不能一处了之,应当通过扎实的回访教育,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从‘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从而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丽娜说。
一人一方案,对症下药。回访前,区纪委监委根据受处分人员工作台账,对每个受处分处理人员的个人情况和违纪事实进行了深入了解,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教育实施方案,保证回访教育有计划、有目的、有效果。
“白昌浩因违反纪律受到记大过处分,思想一度波动很大。”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丽娜介绍,经过及时对其进行回访教育,帮助引导其正确对待组织决定,促使其打开心结。现在,他卸下了思想包袱,工作上也很认真负责,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据统计,自2021年以来,安定区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8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纪法和社会效果。(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