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部署安排,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对账核查等方式,对全市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严查项目前期。紧盯项目是否符合政策导向、切合客观实际、契合当地发展需求,前期论证是否严谨、征求意见是否充分、项目审批程序是否规范,认真核查项目申报、稳评、环评、土地、规划、招标采购等文件资料,着力发现影响制约项目落地的风险隐患,确保项目落地落实。
严查施工进度。按照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计划,全面排查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落实情况,深入了解影响项目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和突出问题,督促各方全面落实技术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严查资金运行。聚焦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资金投向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资金拨付是否规范及时,深入查找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违规举债问题、资金安全隐患和廉政风险,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严查责任落实。对照项目前期“3246”专项行动机制、项目建设“1346”时序要求,认真检查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主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方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坚决扛牢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加大项目建设调度督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推动形成立足实际谋项目、齐心协力抓落实、凝心聚力优服务的项目建设良好氛围。
监督检查中共发现个别设施农业用地手续不规范存在违法用地的风险、部分项目未开工、开工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资金支出率低等具体问题12个,有针对性地提出由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完善设施农用地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资金支出等方面意见建议5条。(供稿 何睿斌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