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不到60岁,系统显示每月领110.12元的养老金,请你们核实确认身份?”
近日,漳县纪委监委在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收到一条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诉举报。
接到这一举报后,漳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转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并督促有关乡镇一同核查办理。
牵扯老百姓的养老钱,这一问题的背后,是不是存在干部的作风问题?带着疑问,石川镇纪委工作人员同县社保中心干部一起前往投诉人家中了解情况。
“我叫李老二,漳县石川镇占卜村村民,在一次查询惠农资金时,发现养老金一栏显示110.12元,但实际没收到钱,而且我也没到领养老金的年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李老二对核查组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在查看李老二身份证后,发现只有39岁,随后通过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对李老二享受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结果同李老二看到的一样。
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随行的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县社保中心平台业务操作人员,工作人员登录后台发现,实际领取养老金人员与投诉人不是同一个人。实际领取养老金人员也叫李老二,石川镇占卜村村民,今年68岁,身份证号前六位和后四位的数字与被投诉人的一模一样,两人同名同姓,但是出生年月日不同。
随着一步步的深入核查,事情渐渐变得明朗起来……
为了能够彻底揭开谜团,核查组工作人员来到石川镇占卜村村委会查看了占卜村人口花名册。经查,两个李老二身份证号码中除了出生年月日不同外其余数字一样,后也向村社干部证实了村上确实有两个李老二。
在问题核实清楚后,核查组工作人员对投诉人李老二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
“感谢你们帮我解决疑惑,真的感觉心里暖暖的……”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李老二心中的谜团也终于解开了。
“在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查询信息时,身份证号中出生年月日是用‘*’号代替的,导致投诉人李老二误认为自己有养老金。虽然是虚惊一场,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出在哪里,我们监督保障的重点就落在哪里。”石川镇纪委工作人员说道。
近年来,漳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运用网络监管,充分运用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网络信息平台,不断加强与公安、住建、交警、组织、人社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比对,做到及早发现疑点问题及早解决,有效杜绝了资金“跑冒滴漏”和多领冒领现象。
截至目前,通过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管信息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信件132条,已全部处理,核查整改疑似问题信息15852条,涉及金额3689.6万元。(供稿 周婧 编辑 王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