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从简,严禁收受明显超出正常往来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日前,岷县纪委监委在接到科级干部李某某报备丧葬事宜时,及时对其进行提醒,重申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近年来,岷县纪委监委把狠刹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发报备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纪律通知,对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备制度。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岷县纪委监委设置筑牢登记报备、提醒谈话、监督检查等“三道防线”。在收到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报备婚丧喜庆事宜材料后,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当事人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谈话,对重要事项逐项提醒、重点强调。紧盯国庆、元旦等办理婚宴关键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情况,重点对科级干部操办婚庆事宜进行核查。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收到操办婚宴喜庆等事宜报告登记表40余份,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进行明察暗访12次。(杨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