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对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全、违纪事实材料及个人检查未经主要负责人签批。”近日,临洮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对全县18个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查,对照“标尺”,细挑“毛病”,并就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要把好案件审理‘关口’‘出口’‘窗口’三个关口,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质量”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在该项评查活动中强调。
本次案件评查活动采用“分时段集中检查案件卷宗资料+现场讲解审查审理业务知识”的方式进行,18个乡镇按照片五大区分时段报送案件资料,由审理室对2022年度各乡镇办理的案件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及处分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和业务知识讲解,共评查案件44件,发现问题118个,要求各乡镇认真对照、全面检视、及时整改。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始终树牢纪法思维,发扬“工匠”精神,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以精益求精的态度确保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不断推动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全县案件质量整体提升。
评查不是目的,发现问题、整改完善才是关键。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坚持案件评查常态化,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日常指导、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案件评查整改机制,着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关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大局,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关乎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我们将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树牢质量意识,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供稿 梁成文 编辑 王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