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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西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4-18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2年8月中旬至11月上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1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整改落实。

        (一)深入领会市委精神,统一思想认识。11月22日《中共定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一致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严肃、深刻地指出了我局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3个方面的问题。这些意见,实事求是、中肯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局党组诚恳接受、坚决整改。11月24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相关科室(局)和局属事业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定西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定民党组发〔2022〕49号),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问题及整改责任分解、保障措施等4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对具体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清单,针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三)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落实。局党组统领整改工作全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即知即改。在为期2个半月的巡察期间,局党组坚持边接受巡察,边提高认识,边立行立改。在集中整改工作中,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分别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及局属事业单位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各责任科室(单位)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成员按照《整改方案》分解的整改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严把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并做到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聚焦发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认真对照责任清单,逐级建立整改台账,实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未完成整改2个。

        问题1.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还有差距。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孤儿等多个系统存在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特别是各软件建设分散化、应用碎片化、信息割裂化等比较突出,未做到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接。

        一是民政系统“掌上民政”系统已与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府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省政府电子证照系统、省政府电子印章系统、省政府“好差评”系统、信息共享交换系统、省政府统一信用支撑系统、省政府“互联网+监管”等8个系统的数据实现了对接。对接后民政系统数据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系统数据实现了互联互通数据信息共享。二是民政部“金民工程”数据交换平台与省政府数据资源池完成对接后,民政系统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社会组织法人、孤儿等数据实时汇集上传,其他部门可随时共享使用民政数据。三是民政领域的结婚证、离婚证、低保证、救助供养证、特殊儿童保障证和社团、民非、基金会登记证书等8个高频证照数据已实现电子证照的信息采集、数据上传和电子证照汇集,电子证照归集率达到100%。

        问题2.兜底保障职责发挥还不到位。作为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组长单位,履行“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不够到位,没有严格执行“月报告、季分析、半年小结、全年总结”制度召开2022年二季度、三季度联席会议。同时,2022年低保提标后,全市城市低保保障面为2.4%,其中临洮、渭源低于1%,全市净增城市低保对象347人,安定、通渭、漳县不增反减,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了《兜底保障专责工作组2023年工作推进方案》,要求2023年严格按照“季报告、半年小结、年度总结”方式定期实施工作调度。同时,按照工作计划,对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问题解决、主要指标完成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慢、推进困难和问题多的县区重点进行督导,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报告存在问题,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等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二是通过低保扩围增效、城镇困难群众解困纾困等工作,2022年12月份,全市城市低保保障面达到3.3%,较2022年6月份提标后净增城市低保对象249户747人。

        问题3.项目包抓“1+1托4”机制重视还不够。作为配合单位,对2022年联系的定西市中医院综合楼、定西市妇女儿童医院、陇西县储氢罐生产线、渭源县人民医院健康与慢病管理中心综合楼4个建设项目仅仅跟踪了项目进度,没有开展实质性包抓措施。

        一是制定“1+1托4”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靠前协调推进、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日常联络服务的包抓工作机制。二是与项目主管单位保持密切协作,深入项目建设工地,随时跟进项目建设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挥部门职能协助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期推进。三是利用东西部协作的平台,深化拓展山东青岛及各社会组织等渠道,采取小分队“点对点”外出上门招商、节会招商、平台招商、邀请考察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机动灵活的项目对接活动,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性和对接洽谈的成功率,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问题4.市民政局对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监督不够到位,致使资金拨付缓慢等问题依然存在。截止2022年8月31日,市民政局市本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179万元,支出59.2万元,支出占比33.07%,其中定西市救助管理站收入114万元,支出18.1万元,支出占比仅15.88%。

        一是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对城区繁华地段、桥梁涵洞、菜市场、废弃建筑物、火车站及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活动场所与聚集区域,全天候、多时段、往返式予以主动巡查;严寒恶劣天气,持续开展夜间巡查救助,并储备必要的御寒棉衣棉被、食品、防疫物资等;在持续加强主动巡查救助力度的同时,在定西日报、定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寒冬送温暖 ”倡议书,公布救助热线电话,并与移动公司合作,向市民推送50万条救助温馨提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氛围,发动广大市民、热心群众一旦发现需要帮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热线,让他们得到及时救助;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连续实施2个关爱保护困境儿童服务项目,为临洮100名困境儿童和市社会福利院58名孤弃儿童开展专业评估、生活救助、自理训练、危机干预、成长辅导、政策咨询、居家照料、康复护理等综合关爱服务,切实提高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水平。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结余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资金下拨前的空档期),资金使用率为94.74%。

        问题5.社会救助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由于宣传培训不深入,基层干部救助政策学习掌握不全面、不系统,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不高,基层乡镇执行政策随意性大,救助标准执行不规范,救助理由不够充分,佐证资料不够齐全,致使漏保漏兜漏救的问题时有发生。目前全市农村低保保障面为10%,渭源、临洮、安定三个县区低于10%。

        一是各县区、乡镇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定西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规定程序,精准规范认定低保对象。同时,市民政局及时转发《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区按照省民政厅指导意见对本县区低保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完善。二是2023年1月17日,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社会救助政策解读视频培训会,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并对培训文件进行转发,要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确保政策通晓。通过政策解读培训,极大程度的提高了业务人员政策执行水平和广大群众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

        问题6.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市民政局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不及时、不深入、不全面,监督执法不够到位,存在社会组织年检不及时、县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截止2022年9月20日,全市有56个社会组织未进行年检。

        一是加大综合监管力度,结合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实地考察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座谈了解9家社会团体,年内通过随机抽查深入39家社会组织开展执法监察,行政约谈3家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二是针对7县区民政局没有评估专项经费、无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团队、无法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的现实问题,组织全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到7县区开展评估,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了15家县区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三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29家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登记,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四是根据《定西市民政局关于督促开展2021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对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加强指导,督促年检不及时的27家社会组织于11月前完成了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五是动员市内2家社会组织捐赠价值112万元的疫情防控预防、治疗、康复中药免煎配方颗粒“定西处方”共10万人份、中药颗粒益气安神饮2万袋、甘肃田地白家方便食品6000箱支援青岛,助力青岛市疫情防控。六是动员引导省内32家社会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帮扶项目共54个,先后投入帮扶资金45.85万元,捐赠物资折价514.98万元,受益农村人口达3.76万余人,为全市乡村振兴事业贡献了社会组织力量。

        问题7.儿童福利机构改革还不到位。因设置床位不足,导致陇西县30名孤弃儿童无法在市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全部为家庭寄养,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漏洞。对该问题市民政局仅向市政府提出了申请运行经费的请示,但没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和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解决方案。同时,定西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于2021年由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建设年限为2021年-2022年,但截止2022年9月中旬,该项目仍没有开工建设。

        定西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由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定西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属于“十四五”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支持项目,也是我市“十四五”期间民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原新建儿童福利院选址位于定西市安定区水利局物资站院内。2022年6月29日,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儿童福利院建设工作,因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地处城市中心、周围居民住宅密集,属安定区旧城改造区域,将该地块列入安定区丝路锦城建设项目。为此,市政府领导安排,市民政、国土资源、科创城管委会等部门共同协商,经实地踏勘论证,请示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意,定西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选在科创城社会福利用地中,科创南路以南、科创三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北地块内,规划面积约20亩。并报市发改委,同意将定西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作出变更。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了招投标工作并签订了施工合同,3月22日已正式开工,年底将完成主体工程。

        问题8.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低,服务阵地建设滞后,存在规而不建、建而不用的问题。2022年8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全市有7个县级和11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还不能完全满足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需求。同时,机构养老入住率低,全市入住率还未达到60%,部分乡镇敬老院依然存在基础设施落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立足补短板,以“全覆盖织密网”为目标,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1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到2023年底前,全市100%的街道、60%的乡镇建有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含乡镇中心敬老院)。建设30个农村老年互助幸福院,基本满足老年人娱乐、休息、用餐等需求。二是立足强弱项,以“促活力可持续”为目标,在统筹均衡发展上下功夫。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完成2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加大“互联网+养老+安全”应用力度,建成市县互通的市级养老服务安联网,2023年底前实现县域养老服务安联网全覆盖。加快建设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完成1500名护理员培训任务。三是立足固底板,以“提品质求精细”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网络。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入住率达到80%,其中特困人员入住占比达到60%以上,对安全隐患大、规模小、入住率低的乡镇敬老院实行“关停并转”,整合建设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加快提升特困供养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增加护理床位,增设失能、失智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机构内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四是立足扬优势,以“优服务塑品牌”为目标,转化推广经验成果。依托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大平台建立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2023年底前,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大平台各县级分平台全面联通,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制度全面建立。促进等级评定成果转化,创建一批标准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到2023年底,全市备案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星级评定。

        问题9.基本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全市40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进展不平衡,协调争取市、县两级配套资金不到位,个别社工站活动开展不正常、职能发挥不到位。村级议事协商内容不够丰富、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农村高价彩礼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积极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组织召开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推进会,各县区民政局长在会上对社工站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针对各县区存在的不同问题,从不同角度对社工站建设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定民电﹝2022﹞143号),对社工站建设提供了文件支持。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22年二、三、四季度市本级福彩金中安排资金162万元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针对县区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专门反馈到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彻底解决配套资金不到位、建设不平衡、活动不正常的问题。利用督导组督查机会,组织县区承接社工站建设的社工机构负责人和驻站社工到活动开展丰富的社工站现场观摩学习先进经验。同时依托社会工作“牵手计划”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方法,率先在全省地市、县区层面成立了渭源县社工指导总站和通渭县社工指导总站,指导本辖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带领兰州爱颐社工机构省级社工专业督导和西北民族大学社工教授对个别进展不平衡、作用不明显、活动不正常的社工站进行专项督导、现场培训、设计方案、陪伴活动等方法,全面促进提升全市社工站能力建设。二是加强村民议事协商。按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方案》《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聚焦群众切身利益,创新村级议事协商形式、规范议事协商程序、拓展群众参与实践渠道。指导全市1888个村将村级议事协商的价值取向和规则制度融入村规民约,通过村民说事、百姓议事、民主恳谈、民主评议等形式经常性开展移风易俗等协商活动,用民间舆论、群众评价的力量营造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的良好舆论氛围,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问题10.党组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主动邀请派驻监督不到位。2022年共召开23次党组会议,仅3月20日、9月1日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议,其他党组会议(涉及“三重一大”)均未参加。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了与纪检监察组沟通的自觉性。二是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了交流沟通,在民主生活会、党组会议、重点工作推进会议、民政局长座谈会等会议召开前,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共同扛起管党治党责任。

        问题11.深入基层调研不够。近年来,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除主要负责人外,其余班子成员没有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也未撰写调研报告。

        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的有关要求,党组成员坚持每季度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不少于1次,调查研究围绕考察督促解决实际问题进行,多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研讨、谈心谈话、听取意见,深入了解第一手材料,把听汇报与实地查看、开座谈会与个别走访相结合起来,切实掌握实际和真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023年确定了11个课题进行重点调研,要求抓实抓细,拓宽思路方法,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成果,用成果来分析存在问题,指导工作落实。

        问题12.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分管财务,票据由院长审签,单位内部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2021年2月8日一次性提取大额备用金9万元。市救助管理站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方面,没有对救助补助资金单独记账、分别核算,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市社会福利院从制度建设方面入手,完善《定西市社会福利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财务工作的监管,避免大额资金提取,要求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资金使用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根据市福利院实际情况,经院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由姬彩霞同志分管财务、审核票据、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并长期执行。市救助管理站每月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支出项目单独记账、分别核算,与市财政安排的资金分别记账,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对财务账目进行调阅,督促财务人员严格落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账目规范、资金安全。

        问题13.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方面,没有按照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等支出项目对救助补助资金单独记账、分别核算,不符合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1〕68号)文件规定。市社会福利院在米面油、肉、奶粉等食品物资采购方面,2020年以前无询价招标手续。

        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1〕68号)精神的学习,按照文件要求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规范管理,对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支出科目,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完善了《定西市社会福利院物资采购制度》和《出入库管规理制度》,严格规范并执行采购程序。一是对米面油、肉、奶粉等食品物资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方询价、磋商谈判和阳光采购等采购方式,遴选供货商,做到程序合规、票据齐全、使用规范。二是细化物资采购流程,规范采购制度,采购时需二人同时前往,要做到“采购前申请、采购时要票据、采购后及时报账”。三是大力整顿物资出入库及库存物资管理,要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定期盘点、清库,并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做到程序化、精细化、规范化。

        问题14.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规范。市民政局党组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还不够严格。

        在7月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检查时反馈了该问题,局党组立即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定西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专题学习,尤其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强化了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杜绝了“一把手”提议并决议的现象。

        问题15.干部初始提名不够规范。市民政局党组在2022年3月20日党组会议推荐人选与2022年3月20日工作方案中拟提拔人选不一致,且工作方案不具体,没有具体岗位,存在依人选岗的情况。

        一是局党组和业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定西市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进行了学习,掌握了干部提拔任用程序和规定,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制定方案,明确岗位,依岗位选拔干部。二是局党组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培养优秀的干部队伍。

        问题16.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市民政局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优秀干部培养和推荐使用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加强人才梯次配置,科学谋划人岗编配,重视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及时向组织推荐优秀干部。二是进一步完善鞭策激励机制,推进队伍内关怀、勉励、教育工作,充分了解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诉求,切实解决问题,提升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问题17.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市民政局没有制定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干部管理“宽松软”,部分干部职工签到流于形式,存在长期不签到和部分干部请假期间签到的现象。

        一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制定《市民政局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管理好干部。二是加强签到和请销假管理,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对上下班签到签退、请休假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和强调,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认真执行《定西市民政局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定西市民政局请(休)假制度》,并将签到和请销假情况纳入干部日常考核,杜绝了存在长期不签到和部分干部请假期间签到的现象发生。

        问题18.对“未巡先改”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1月28日签收《关于前移巡察监督关口开展“未巡先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后,仅主要领导在文件处理单上做出了“在党组会议上学习,认真抓好落实”的批示,但没有开展实际工作。

        在巡察期间,对“未巡先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对照市委巡察市直单位发现的10个方面43条“共性问题清单”,查找七方面15个具体问题,并针对问题印发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对立行立改的问题进行整改。

        问题19.查摆问题不够深入。省民政厅梳理了民政领域需要举一反三排查的问题108个,要求各县区对照认真排查。但部分县区思想认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举一反三排查清单进行排查,全市仅排查出问题42个,排查出的问题不仅数量少,而且容易整改的问题多、不易整改的问题少,存在表面上、形式上、应付式排查的现象。

        围绕省民政厅梳理举一反三排查清单,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限期整改”的要求,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等领域存在的审计指出类似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出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等四个领域90个具体问题。针对排查出的具体问题,通过靠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审计问题的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全面提升全市困难救助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民政局党组将以本次巡察工作为契机,保持政治定力,持之以恒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放大巡察效应,将整改运用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奋力开创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职尽责。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牢固树立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鲜明导向,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硬的措施使二者一体推进、互促双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记民政工作政治属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宗旨意识,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组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从领导班子抓起,不断凸显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担当,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标准,注重倾听社会各层的呼声,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积极为广大群众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加强作风建设,落实长效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加强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进一步倒查工作落实的缺陷,注重发现和总结规律,持续深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着力狠抓队伍管理,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全市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持续正风肃纪,严格执纪问责。着力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政治生态。坚定不移反“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不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打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切实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严肃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违纪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2-8212634(工作日8:00-17:00);

        邮政信箱: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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