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和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巩志鹏因向群众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于今年3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收取资金已退还群众……”近日,陇西县福星镇纪委组织该镇16名“一肩挑”村干部召开第三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该镇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以案促改具体要求,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村民是主体,“一肩挑”村干部是关键。如何把“一肩挑”村干部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显得尤为重要。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尝试“小微权力”清单建设,为监督提供了成熟模式。实践中,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建立村级6张监督清单加强村(社区)级小微权力监督实施方案》,通过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排查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列出了廉洁履职清单,为“一肩挑”村干部廉洁规范用权立规矩、划红线,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小微权力任性空间。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障。清单建立、权责明晰后,如何抓好制度落地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有效运用部门协调联动、乡镇间交叉互查及巡察监督等方式对农村“三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两委”公章使用等风险领域进行明察暗访、跟进监督。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检查2轮(次),发现问题108条,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推动乡村振兴和监督工作不力等问题,下发《督办函》3份,约谈乡村振兴领域领导干部3人,移交问题线索2条。
加强“一肩挑”村干部监督,既要“防”,也要“惩”。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重复举报、新增问题线索一律零暂存,严查快办、动态清零,防止问题线索“滚雪球”。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突出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教育引导,由县纪委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为全县村干部讲授廉政党课;每季度由乡镇纪委书记对村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督促村干部严格执纪、严于律己、认真履职。(供稿 朱红霞 编辑 王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