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委巡察办自2018年组建以来,经过11轮次巡察总结提炼,有效形成“五项机制”,有力促进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息通报机制。每轮巡察前,衔接县纪委监委、组织、公安、审计、信访、财政等部门采取书面方式通报被巡察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审计、信访反映等情况,助力巡察组做足做实巡前准备,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有的放矢地开展巡察监督。截至目前,各部门累计向巡察办提供巡前通报70余份。
问题沟通机制。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请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机关部门给予政策解答,合力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同时,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人、重点事进行深入了解,会商分析研判,确保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跟踪督导机制。巡察过程中,对巡察组进驻、支部生活开展、巡察干部纪律作风建设、被巡察党组织配合等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督导,切实加强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巡察组深入发掘问题线索,精准撰写巡察报告,有效提升巡察质效,为被巡察党组织画好“政治像”。
报告会商机制。实行巡察报告审核把关机制,巡察报告在提交县委书记专题会及领导小组会议前,先后开展组办会审、问题线索会商,从巡察发现的问题是否紧扣“三个聚焦”,是否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发现的问题线索是否准确,提出的巡察建议是否切实可行等方面逐字逐句进行审核、推敲、提炼,切实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整改督办机制。巡察结束后,按照“一听、二核、三通报、四问责”的整改督办机制,定期不定期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并实地开展抽查核实,按程序对整改情况公开通报,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及相关负责人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将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供稿 陈强 编辑 王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