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了太阳能路灯,早晚出来整个路上都亮堂堂地,孩子上学也安全了……”殪虎桥镇东桥村村民漆榜燕说。
东桥村漆家坪社地处偏远、坡陡弯急,群众夜间出行一直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冬春学生早晚上放学行走极不方便。东桥村监委在走访了解到该问题后,及时上报镇纪委。由殪虎桥镇纪委反馈村“两委”,并督促限期整改。东桥村“两委”通过多次调研协商,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利用村集体资金列支,为漆家坪社购买安装太阳能路灯150盏。
“现在去漆家坪的路上灯火通明,我们下乡也方便了很多,能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看着老百姓和娃娃们开心的笑脸,我也很欣慰。”东桥村党支部书记王雪鸿说。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更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近年来,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持续加大监督力度,访民情、听民声,确保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该县纪委监委成立常态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击问题”的方式,对各乡镇环境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着力在提高标准、查漏缺补上下功夫,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由督查组现场指出、现场督办、现场验收;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督查台账,点对点交办,确保每一个问题反馈到位、整改到位。
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狠抓作风建设,对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推动不力、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现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将通报曝光与约谈提醒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查处相关领域典型案例5件,处理10人。
“我们将持续加大督查力度,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利剑”作用,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助力和美乡村建设‘加速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 周婧 编辑 王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