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是刑事判决生效案件,无需办理初核手续,由镇纪委直接立案审查,提出党纪处分意见后移送审理即可……”这是安定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某镇纪委书记案情咨询的一幕情形。
2023年以来,安定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严把案件证据关、手续程序关、定性量纪关,共审核乡镇(街道)纪(工)委移送案件43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口,经形式审核提出问题346个,较上年相比,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针对基层纪委定性不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安定区纪委监委通过严格审查、深入指导、强化培训等方式,持之以恒为基层纪委案件“把脉开方”,提升监督执纪精准度。
据悉,为严把“乡案县审”质量关,提升基层案件质量,该区纪委监委制定《安定区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规范》,细化“乡案县审”工作程序,明确报送审理的材料内容,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在审查调查结束后,需经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由案件审理室对案件的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处分处置等当面进行全面审理,并点对点反馈审理意见、督促整改,严格把好基层案件“质检关”。
2023年以来,安定区纪委监委共组织参加上级纪委监委“以案代训”45人次、抽调11人次到委机关跟班学习、举办纪法专题培训班1期、邀请上级纪委专家讲座3次,通过以案代训、跟班轮训、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举措,分层分类强化了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锻炼,有效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徐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