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你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没有异议。”8月15日上午,由临洮县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在临洮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临洮县纪委监委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相结合,采取“旁听庭审+业务培训+警示教育”模式,主动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接,常态化组织从事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的纪检监察干部旁听经办案件和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庭审,在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同时,打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堵点难点,有效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效。
在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官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流程规范有序。给参加庭审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上了一堂“体验式”的业务培训课,还进行了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
“此次旁听庭审,看到审查调查阶段收集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对刑诉法关于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规则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更利于及时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提升审查调查能力。”参加案件调查的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说道,“旁听庭审过程中,我不断对照办理的案件进行反思,应当更加完善哪些细节,如何让办理的案件更加精细,才能经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通过旁听庭审自办案件,直观感受审判阶段对证据的严格要求,让我对案件证据合法性要件、证据采信的规则和案件定性分析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一名工作人员旁听后谈到。
“旁听庭审既是业务学习的‘充电站’,也是接受警示教育的‘大课堂’。通过现场感受纪法的威严,我深受震撼,也很有收获。”县纪委监委一名办案人员旁听后说到。“被告人因贪腐而落马,教训十分深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必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
“今后,我们将继续组织干部参加自办案件旁听庭审,以此倒逼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加压’,不断增强干部能力不足的危机意识、知识匮乏的恐慌意识,督促干部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履职本领。”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通过用“活”典型案例,在警示教育干部的同时实现业务能力提升,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供稿 李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