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行动开始以来,临洮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守好农村集体的“家底子”。联合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联动监督,通过提级监督、交叉检查、审计调查的方式,对村集体财务收支、债权债务、资产资源承包、经营和租赁等情况进行全面起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靶向准。全面摸清了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和管理使用状况。全县18个乡镇323个行政村共清理集体资产24.4亿元、流动性资产1.39亿元、经营性资产6.81亿元,资金1.37亿元,集体土地335.92万亩,建设用地20.97万亩。
管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充分发挥片区协作优势,依托“室组地”“纪巡审”工作联动机制,对集体经济管理全过程精准监督,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村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推动建章立制2项。特别是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了《临洮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临洮县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管理办法》,将“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集体的‘钱袋子’越守越牢。”
把好财务管理的“关口子”。按照“村财村管、乡镇监管”的原则,督促各乡镇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力度,纠治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资金使用重大事项不公开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运行程序。紧盯村级财务管理,督促各村制定《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意见》,重点在资金使用上、资料审核上严标准,在集体研究决策、公开公示上严要求,做到“三规范”、“三查看”,解决了村有财务管理短板漏洞,有效防范了虚报冒领、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确保了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康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