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洮县纪委监委就如何破解基层监督工作中人情监督、熟人监督、不敢监督等方面难题积极探索实践,借助建立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赋予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察权,推动形成了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监察联络员三重职能作用一体履责、同向发力的工作新格局”,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聚焦监督、协助、报告的联络员角色定位,监督对象涵盖了村(居)所有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可以直接上报乡镇监察室。
今年4月份,县纪委监委在洮阳镇、太石镇、八里铺镇3个乡镇开展聘任监察联络员强化村级监督试点工作,为在全县范围内建设推广监察联络员工作积累了经验。
“有监察权以后,联络员主要工作以日常监督+走访入户+列席会议+接访群众等方式开展,监督方式和监督范围更广了。”洮阳镇监察室负责人介绍。
目前,各乡镇监察室初步形成了“县监委提级监督+乡镇监察室日常监督+村级监察联络员贴身监督”的三级监督新格局,让群众家门口的“监督哨”吹得更加响亮。
监察联络员的选聘给基层监督注入新动能,不断推动各乡镇监察室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有效激活了监督“末梢神经”。
玉井镇监察室通过建立监察联络员提级负责制度,监察联络员可以对村“两委”研究村级重大事项提出反对意见并直接上报镇监察室,实现廉政风险实时预警、即时监督;新添镇监察室通过健全监督工作逐村指导制度,由乡镇监察室牵头,建立内部联动监督、协作督查机制,推动责任落实更加有力有效。
截至目前,临洮县纪委监委已在全县18个乡镇336个村(居)选派村级监察监督联络员336人,累计日常监督3924次,发现问题889个,上报线索16条,提出建议337条,督促整改问题822个。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监督方式,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成功经验,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村(居)发现线索、查办案件形成威慑、以案促改贯穿始终、健全制度注重长效”的基层治理模式,做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实现发现问题更加全面精准、推动责任落实更加有力有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供稿 郭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