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村监委会的探头作用,不断提升村监委会主任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近日,临洮县玉井镇创新建立“四项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监委会的工作,让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
“基层监督力量不足和力量分散是制约基层监督质效提升的主要因素,是基层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玉井镇纪委书记说,今年以来,镇纪委在县、镇、村三级监督主体之间如何做到衔接顺畅、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形成整体监督合力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设立“四项机制”,成功打通基层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过程中的难点、断点和堵点,实现“1+1+1>3”的效果。
“四项机制”即:村监委会主任提级负责,村监委会履行职责既对村党组织负责也对镇纪委负责任,对于村“两委”明显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有权限直接向镇纪委报告;村监委会主任在村“两委”研究村级重大事项时,可以提出反对意见,提出反对意见的事项,村党组织决策时不得通过并实施;镇纪委每季度对村监委会主任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监委会主任每季度向镇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报告工作根据实际可以采取会议汇报、书面汇报和个别谈话等形式;镇纪委每年对村监委会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评议。
下一步,该镇将根据各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督促各村监委会切实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村监委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村监委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支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的基层监督队伍,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乔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