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成立1个巡察组,于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对乡村振兴领域开展巡察“回头看”。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巡察工作要求,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巡察组开通值班电话,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及信访二维码。现将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中共定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