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拖欠了十多年的维修资金真的全部追回来了,真心太感谢县纪委和住建局为我们办实事、解难题……”看着全额到账的维修资金,漳县益茂苑小区业主代表李某满心欣喜,连连点赞。这背后,是一起跨越11年、涉及129万余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挪用问题的彻底解决,也是漳县纪委监委监督与行政监管协同发力、守护群众利益的生动实践。
事情源于2015年,漳县益茂苑小区开发商——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代收小区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129万余元后,未按规定缴存专用账户,而是擅自将其挪用于企业缴税、支付暖气开口费等经营性开支。问题暴露后,漳县住建局虽持续跟进,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开展专项催缴,但受制于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整改主动性不足、消极拖延等因素,资金追缴工作常年陷入僵局,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
2024年9月12日,漳县住建局正式对该企业未按规定缴存维修资金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全面核查,确认其挪用资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年12月9日,鉴于涉事企业在调查期间曾主动表态并承诺整改,住建局依法未予行政处罚,但下达了限期全额补缴的整改要求。然而,该企业此后仍心存侥幸、敷衍整改,截至2026年6月18日,补缴金额始终为零,业主合法权益长期受损。
2026年以来,漳县纪委监委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乱象列为监督重点,主动靠前、精准发力,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督办,多次听取住建、公安等部门专题汇报,带队实地督导并约谈企业负责人,严肃指出挪用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影响,同时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程紧盯整改落实。在县纪委监委强力监督倒逼下,县住建局加大催缴与执法力度,于2026年6月18日依法将该案以涉嫌挪用资金罪移送公安机关,县公安局当日立案受理。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进,主动对接会商,推动案件侦办与资金追缴双向提速。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法律震慑和县纪委监委全程督办的双重推动下,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彻底摒弃侥幸心理,积极多方筹措资金落实整改。自2026年6月23日首笔维修资金缴存专户起,至8月20日,该公司累计分12笔将129.21345万元被挪用资金全部追缴到位。至此,这起跨越11年、历经行政立案与司法移送的民生顽疾得到根治。此案的成功处置,既彰显了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韧劲,更离不开县纪委监委“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正是靠前指挥、全程督办,打通了行政与司法衔接的堵点,让悬而未决的问题最终得到根本解决。
下一步,漳县纪委监委将持续以“三清零三到位”行动为抓手,紧盯物业服务、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专项整治,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倒逼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每一笔民生资金落到实处、惠及于民。(王军)

